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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江苏省文化厅、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三、执行承办单位:苏州大学艺术学院、苏州平面设计师学会

    四、支持单位: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江南大学设计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艺术学院、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华北水利学院设计学院、深圳大学文学院、徐州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现代手工艺学院、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广西师范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广东工业大学设计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学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科技学院、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市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市广告协会等。

    五、支持媒体:
    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视觉中国网站等

    六、大赛主题:潮

    七、活动目的:
    为响应首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的举办,验证产学研一体化的先进教育理念,本次赛事面向全国大学生征集优秀的创意设计作品,借此探寻文化与产业在设计教育上的对接成果,推动中国艺术设计教育的发展。大赛将用高水准的参评标准启发、引导大学生的设计思维与理念,并以文化认可和商业认同的双重支持,帮助实现他们的梦想。

    八、赛事日程
    2012年1月1日—3月20日     作品征集
    2012年3月21日—3月27日    作品初评
    2012年3月28日—4月7日     网络投票
    2012年4月上旬             专家组终评
    2012年4月28日---4月30日   创博会现场展示
    2012年4月29日             颁奖典礼

    九、参赛作品设计要求
    指定主题作品:以“潮”为主题,设计相关作品
    自由主题作品:可突显从设计到产品,从产品到商品的任何题材的作品,均可作为自由主题作品参赛。
    特别邀请作品:设立部分名额特邀国际国内著名设计师及各大院校艺术设计专业教师的设计作品,不参加比赛,只参加邀请作品展。

    十、评分标准:创意性、表现技巧、符合主题、实用性。

    十一、大赛评委
    作为博览会的同期重要活动,本次大赛将特邀七位国内权威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集中评审,为保证作品评选的公正性,评委组名单将于评审结束后公布。

    十二、参赛作品类别、要求及提交格式
      -平面类:海报设计/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形象设计/插图设计/图形设计/书籍设计等。需提交作品电子文档A4幅面,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书籍设计另需提交作品的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均可,要能体现书籍的整体设计(包括书籍的封面、内页和局部的设计),进入终评的作品可提供书籍作品原件。

      -空间类:空间设计/装置设计/展示设计等。需提交作品若干张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A4幅面,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的电子文档(作品的效果图或照片均可),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等效果,初评不接受作品原件,进入终评的作品可提供作品原件。

      -新媒体类:多媒体设计/动漫设计/网页设计/电子出版物等。需提交作品6-8张主要画面的截图电子文档。多媒体作品的播放时间长度不宜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进入终评的作品需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档。

       -产品类:产品设计/工艺品设计/玩具设计等。需提交作品若干张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A4幅面,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的电子文档(作品的效果图或照片均可),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等效果,初评不接受作品原件,进入终评的作品可提供作品原件。

    所有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将为其提供与商家对接的机会,请有兴趣的参赛者在投稿时注明作品交易价格。

    十三、参赛者及指导教师资格
    参赛者资格: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在校(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均可报名参加。
    指导教师资格:在参赛者所在的高等院校任教,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过程中提供了实际指导和建议的所有教师,指导教师在其日常教学活动中不需对参赛者有直接任教关系。未经教师指导的作品亦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十四、参赛办法
    请登录官方网站www.creative-china-cbh.org或者大赛网站www.chinavisual.com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作品电子稿。

    十五、提交参赛相关资料的处理和版权问题
      1、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组委会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十六、奖项及奖励设置
     全场大奖: 1名(奖金人民币 2万元及奖杯)
     金    奖: 2名(奖金人民币 1万元及奖杯)
     银    奖: 3名(奖金人民币 5000元及奖杯)
     铜    奖: 5名(奖金人民币 2000元及奖杯)
     最佳商业价值奖:1名(奖金人民币 1 万元及奖杯)
     最佳网络人气奖:3名(入选证书)
     优 秀 奖: 50名(获奖证书)
     入 选 奖:200名(入选证书)
     优秀作品指导奖:60名(获奖证书)
     大 赛 组 织 奖:10名(获奖证书)
    *初评作品以邮寄或邮件形式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所有入选终评作品将参加博览会作品大展,并正式出版作品集。部分优秀获奖作品还将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统一发表。

    十七、参赛作品知识产权条例
      1、参赛者在设计和参赛过程中如发生侵权行为,均与大赛主办单位无关;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2、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对全部参赛作品有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的权利,而不必由参赛者、企业授权,且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作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十八、参赛条例
      1、主办单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单位有权修改评审标准。
      2、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评结果为准。
      3、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十九、联系方式
    组委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38号
    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组委会电话:0512—65116097
    E-mail:chuangbohui@sina.cn
    官网:www.creative-china-cbh.org

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组织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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