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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关注用户体验。

11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宣布《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业务技术要求》、《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标准文件正式成为我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这一举措旨在提升我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技术标准,推动产业的健康发展。


《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 业务技术要求》中说明,有线电视终端与 IPTV 终端端应提供「开机进入全屏直播」和「开机进入突出直播频道的交互主页」两种「开机模式」选项,系统默认设置应为「开机进入全屏直播」;选择进入交互主页开机模式的,开机后默认焦点应停留在直播窗口,且如果用户在 20s 内无操作,应自动进入全屏直播;包括开机广告等特定内容在内的冷启动开机时间应不大于 35s,且宜具备待机快速唤醒功能;遥控器应具备快捷看直播频道的「看电视」按键。

《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中说明,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 3s,应不大于 5s,应用的启动广告时间应包含在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内,如展现了广告,启动时间仍应符合该要求;交互主页应设置显著、便捷的免费业务专区入口,从交互主页默认焦点至免费业务专区入口的操作次数不宜超过 3 次;交互主页不应设置弹窗广告;业务的订购或退订等相关操作,均应在用户界面上提供明确的提示说明和流程操作说明,且应提供确认付费或取消付费的明确操作步骤,不应设置「一键付费」相关操作。


设计师关注的亮点

对于设计师而言,这一标准发布将在互联网电视业务设计中产生深远影响。关注点包括用户界面的简洁友好性,操作的方便快捷性,以及对广告服务的科学合理性的把握。标准提到了交互主页的布局和启动广告的时间要求,为设计师提供了清晰的设计方向。

音视频技术方面的规范也是设计师们关注的焦点。标准明确了对高清音视频和4K超高清音视频的分辨率、帧率等方面的要求,这将直接影响到设计师在节目制作和交互体验设计中的工作。在保证画面质量的同时,满足用户对音视频体验的需求成为设计师需要思考的核心问题。

综合而言,这一标准的发布将在互联网电视领域引发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为设计师提供更明确的设计标准,助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的健康发展。设计师们可结合标准,为用户打造更具吸引力和友好性的互联网电视体验。

标准编号:
GYT 380-2023《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pdf
GYT 381-2023《IPTV业务技术要求》.pdf
GYT 382-2023《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pdf
上述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公开。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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