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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山林环境,为了寻觅宜兰人及与山林和谐共生的亲密关系,以及发扬宜兰童真质朴的性格,举办以儿童椅为主题的国际设计竞赛,推广「童心.同心」概念,盼能吸引大量人才及本地之优秀年轻设计师及当地木业相关技艺投入,同心协力发扬宜兰特色文创,打造未来幸福城市。
 
「2015宜兰椅设计大赏」广邀全民共襄盛举,期望透过举办对创意与美感的儿童椅设计竞赛,佐以被宜兰山水人文启发的童心,进而达到山林相关产业发展之目标,让传统木业再升级,配合宜兰文创活动及童玩节规画,吸引不只是外地人才投入发展,并积极培育在地设计人才。
 
并以此为平台,藉由儿童椅设计竞赛、专业设计师邀请创作吸引人才的投入及宜兰在地特色文创商品的开发,于国内外重要展演平台展出,如:童玩节、罗东文化工场、台湾设计展等。辅以传统及电子等新媒体的行销管道推波助澜,塑造宜兰椅品牌形象,提升国际能见度,并透过设计人才培育及在地产业合作开发,最终实现产业落地化之愿景。

主题│儿童椅

徵件作品条件
 
1.  具「宜兰元素」(注:宜兰元素包含与宜兰相关具象之色彩、造型、技艺、图腾、文字、符号等,或抽       象的历史纹理、在地精神、文化价值、生活态度等。)
2.  与竞赛年度主题相符,以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
 

创作作品需求 
 1.  供4至12 岁学龄后、青春期前孩童乘坐使用,不限于1人乘坐使用。
 2.  具备寓教于乐性质。
 3.  关于尺寸、结构、材质等设计,务必顾及儿童使用之适切性。
 4.  创作材质
以天然材料(如:木材、竹、藤等)为主要创作材质。
如搭配其他材质,须运用环保特性之相关材质。
 5. 作品数量
每人/团队报名参赛作品數量不限。
作品以「单件椅子」设计为主,勿以系列呈现。
 
參赛资格
凡对设计有热情者,不限年龄、职业、居住地与国籍,皆可报名。
可以个人或组队报名参赛,惟团队成员至多3 人
 
竞赛制度
初审阶段  2015年3月10日(二)至4月30日(四)前  (以邮戳为凭)
线上报名│填写线上报名系统,完报名手续后,会寄发「报名完成确认通知」及「报名编号」至报名者之 E-mail 信箱。
初审收件│于期限(收件截止当日下午5时止内)邮寄或亲送指定地点,逾期视同放弃,恕不列入评审。
初审评审│2015 年5月7日(四)
名单公告│2015 年5月15日(五)公告,进入决审之作品将公开于2015 宜兰国际童玩节举办作品展览与人气票选。
 
决审阶段  2015 年6 月16日(二) 至 6 月19 日(五)下午五时截止
决审收件│通过初审进入决审之参赛者需缴交作品打样品2 件
邮寄、亲送皆可,请在上述之指定日期每日下午5 时 逾期视同放弃,恕不列入评审
决审评选│时间另行公告,于现场简报
 
评审标准
创意性 30%│结合当代具有原创、造型及完整性
切题性 30%│呈现宜兰在地具象或抽象之元素
市场性 20%│可实现商品化之量产技术、经济开发成本及市场接受度
使用性 20%│使用便利性及使用者安全考量
 
评审委员会组成
採初审及决审两阶段,由主办单位邀请产、官、学界人员、设计专家及相关业者代表等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名单另行公告。
初审预计邀请国内评审7名,决审邀请国内外评审共9名,阳光圆梦计画奖评审由决审评审及阳光公益慈善基金会代表共同担任。
若参赛之作品未达该奖项之评审基准时,得由评审委员决议从缺之。參赛者应尊重评审委员会决议,不得異议。
 
竞赛奖勵
奖项及奖金
金奖  1 名,颁发奖金新台币200,000 元整,奖状1 纸。
银奖  1 名,颁发奖金新台币100,000 元整,奖状1 纸。
铜奖  1 名,颁发奖金新台币80,000 元整,奖状1 纸。
佳作  12 名,颁发奬金每队新台币10,000 元整,奖状1 纸。
入选  15 名,颁发奖状1 纸。
最佳人气奖  1名,颁发奬金新台币10,000 元整,奖状1 纸。
阳光概念创新奖 入围决赛之参赛者须在决赛前提交国外设计学习计画,经决赛评审委员及阳光公益慈善基金会                                       
代表择定3位,得奖者计画须于奖项公布后一年内执行完毕。本奖项仅限中华民国籍参赛者,                                         
每名最高补助新台币70,000元,名额至多3名,返国后须于宜兰椅网路页面发文及相关座谈会分享。
 
宣传及推广
主办单位将举行颁奖典礼,公开表扬得奖作品。
主办单位将精选得奖作品,引荐至国内外博览会展示。
主办单位将视情况举办得奖作品媒合,建立得奖者与产品製作业者间联繫的平台,辅导开发量产作业。
 
参赛者之权利义务
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权于著作完成时,属参赛者/团队所有,为免日后发生争议,其著作权之交易、团队成员间之关系(委託或授权)等事项,需由成员间自行釐清权责,宜先行以契约约定之,主办单位概不涉之。
参赛作品于得奖确定时,参赛作品图文之著作财产权即为主办单位所有,并同意签署「参赛切结书」,供主办单位得不限时间、次数、方式使用于各种典藏、推广、借阅、公布、发行、重製、複製及公开展示播放、上网等及其他一切著作财产权利用行为之权利。
得奖作品之智慧财产权为创作者所有,惟需授权主办单位永久使用、媒合厂商及优先开发为正式商品贩售之权利。如经开发为正式商品,相关利润分配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契约据以办理。
 
参赛注意事项及声明
关于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得视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报名、收退件等各项时程。
本竞赛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保留最终修改权,并以主办单位官方网站之最新公告为准,不另行通知。
 
关于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与文件须于规定期限前送达主办单位指定收件处。若缴交参赛作品不齐全,或不符规定者,主办单位有权不予受理,亦不办理退回。
所有参与初审之相关资料,主办单位均以密件处理及保管,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底备份。
工作小组收到参赛者报名资讯后,将于收件日当天预计下午六时前以 E-mail 通知报名者,若报名者有疑虑,可自行洽询。
参加竞赛之作品需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与销售,且无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情事。获选之作品事后若经人检举,并查证属实有违反评审作业程序之规定,或有抄袭、仿冒事实者,主办单位得召集原评审委员会审议并作适当之处理,必要时得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及奖狀,同时公告周知(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等法律责任,概由参赛者担负)。

关于参赛者
参赛者请先研读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比赛之各项规定及要求,且愿意完全遵守本比赛竞赛办法之各项规定及条款要求。
为维护参赛者之智慧财产权,建议进入决审者缴交作品打样前,应自行申请相关之著作权或专利权之保障。如于參赛或展览期间遭受他人仿冒,主办单位不负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不得有请託、关说、利诱、威胁或其他干扰评审委员及评审程序之情事。

关于得奖者
得奖前三名之两件打样品均属主办单位收藏所有,不予退件。佳作、入选一件打样品由主办单位收藏所有,另一件将于年底前办理退件,详细退件事宜将另行通知。
组队报名者,其代表人即为奖项发放之送达代表。关于该项奖金之受领与分配,团队成员请自行协议,并遵循当事人约定,同时需依中华民国所得税法规定缴交税金。依规定共同受奖之团队,所有设计师共同受领奖状1 纸。
决审作品及图像无偿授权主办单位办理之相关推广活动,配合媒体宣传报导等事宜。主办单位得运用决审实体作品,与其说明文字与照片,作为展览、宣传及出版用途。參加者应积极配合相关之宣传及推广活动。


指导单位:文化部、宜兰县政府
主办单位:宜兰县政府文化局、财团法人兰阳文教基金会
执行单位:台湾创意设计中心
协办单位:国立台湾工艺研究发展中心 
               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CCIA)
               台湾设计师连线工作室
               宜兰县立兰阳博物馆
赞助单位:阳光公益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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